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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四川单独二胎新政是什么样的?

最新四川单独二胎新政是什么样的?

 

     四川是一个人口比较多的省,为了有效做计划生养工作,针对农村有生二胎的风俗习惯,但又需响应国家的计划生养政策,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就为您收集了关于四川省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子的情况的知识,但愿对您有匡助。

     一,第十四条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夫妻,可以申请生养第二个子女: (一)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以为可再生养的;(二)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;(三)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;(四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义士的独生子女的;(五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;(六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,相称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;(七)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养能力的;(八)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;(九)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(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,丘陵,河谷地带)的农村人口中,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;(十)盆周山区县的边遥高冷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;(十一)婚后患不育症,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。

     二,第十五条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夫妻,可以申请再生养一个子女: (一)因丧偶再婚的,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,另一方无子女的;(二)因离婚再婚的,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,另一方无子女的。

     前款所称无子女,是指未生养,未收养和生养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。
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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