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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中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划分

民法典中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划分

 

1、民法典中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划分

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,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7条 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2、哪些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

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,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2条 【夫妻共同财产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1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2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4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;

(5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对于夫妻财产来讲,包括了夫妻婚前财产与夫妻婚后财产。

而这里的婚前财产1般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,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进行分割。而对于夫妻婚后财产,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会进行分割。以上是律师之家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,如需帮助,欢迎上律师之家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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